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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中西示范区出台《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防控廉政风险

字号: 2015-11-06 16:14

为进一步加强徐圩新区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行为,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投标环境,防控重要工作、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经东中西示范区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制定并印发《徐圩新区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徐圩新区将成立招投标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对徐圩新区工程发包、货物和服务采购实行全过程监督。另外,在本规定中还明确了徐圩新区招投标工作岗位工作人员三年轮岗制;严令禁止有关单位负责人、招标项目负责人以及招标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他人打招呼等其他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性的行为。

徐圩新区正在尝试以多种方式加强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出台《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规定》是制度建设的一部分。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共同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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