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投资动态> 公示公告>

徐圩新区智能交通监控系统(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字号: 2016-06-17 16:35

项目编号:LYGXWW201606001

1、招标条件

连云港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徐圩新区智能交通监控系统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投发[2014]1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圩新区智能交通监控系统(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港前大道10个路口、纵五路1个路口、蒿东河路1个路口、港前四路3个路口智能交通监控系统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招标范围内的相应路口。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下发供货通知书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各路口智能交通监控系统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并具备使用条件。

2.4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合格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3.2 未处于被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颁发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质和要求: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资质标准)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投标人须提供满足货物清单内技术参数要求的700万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600万高清全景枪型网络摄像机、200万高清红外球型网络摄像机、智能交通前端管理设备的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

3.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8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品牌设备700万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600万高清全景枪型网络摄像机、200万高清红外球型网络摄像机、智能交通前端管理设备、云存储单元)的生产厂家(必须为生产厂家,否则无效)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原件和质保承诺原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6 年 6 月 17 日至 2016 年 6月23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时 30 分至 6 时 00 分。

5.2获取方式:各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到  连云港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 7月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际物流服务中心B座4楼404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徐圩新区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楼  地  址: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B座10楼1005室

邮    编:    222065                    邮    编:    222006                      

联 系 人:   闫工                       联 系 人:     何越明                     

电    话:    0518-82256126             电    话:  13605127791、1381232892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ygmxgszh@126.com              

日期: 2016年 6月17日

责任编辑: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