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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新增品种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字号: 2016-09-19 15: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徐圩港区位于海州湾埒子口以北至小丁港之间海岸,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位于徐圩港区二港池底部,拥有2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10万吨级设计)和1个1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码头岸线800m,设计年吞吐量为632万吨,运输货种主要为甲醇、对二甲苯等;建设单位通过对连云港及周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结合徐圩石化产业园区长远发展规划,本次拟新增硫酸、乙二醇两个装卸货种,利用现有工程已建的醋酸管道,其中,硫酸年周转量30万吨,乙二醇6万吨,新增货种后,工程设计吞吐量不变。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连云港新荣泰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经理

联系电话:0518-81393007    邮编:222065

通讯地址: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港前大道399号

E-Mail:jiaweining@shenghongpec.com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80-8052952邮编:316000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

E-Mail:1026783064@qq.com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根据项目所在海域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分析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更好的保护环境。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本项目的看法;重点关心的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工程建议所持的态度以及对本工程环保方面的建议与要求等内容。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发布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公示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并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咨询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3)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4)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告说明

公告不得少于十日,自公告之日十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连云港新荣泰码头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