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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字号: 2016-09-30 11:02

一、许可事项名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二、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5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

三、申请条件:(一)主要负责人经过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专店销售时,专店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店内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杜绝可能出现的任何火种,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应不少于100米的安全距离。

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封闭运行。周边应当留有足够宽度的疏散通道,并保证畅通。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目录: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教育合格证;

4、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守法、安全经营承诺书;

5、经营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6、其他有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提出申请(书面)→街道办事处初审→现场核查→终审发证。

六、办理期限:从受理申请之日起20工作日内,经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安全评估小组进行审查后,对不同意的,书面说明理由。对审查合格的,由鼓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七、办理时间:9:00-17:00

八、办理地点:徐圩新区安监局

九、收费标准:免费

十、联系人:张涛

十一、联系电话:0518-82256019

责任编辑:qz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