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贺波带队调研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企业工作汇报,对企业提出的具体需求和现实困难给予了积极回应,并就如何强化跨部门协同、共同破解试点难题提出了相关意见,新区市场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据了解,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6年1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6〕1号),将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石化”)列入全国21家(江苏2家)试点化工企业名单,通过体系创建,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降低安全风险,试点企业还可享受简化检验周期、延长设备使用年限等政策倾斜,是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
贺波对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前期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初步成效给予了肯定,对全力抓好试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深刻领会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一项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程来抓;二是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管委会相关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试点任务逐项落地;三是要勇于探索,形成示范,要敢于突破创新,在体系构建、技术应用、长效机制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徐圩经验”,为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