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3269453/2026-00098 | 分 类 |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徐圩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6-06-30 |
| 标 题 |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协调一致,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委会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管委会决定:
一、对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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