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24-00200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徐圩新区 发文日期 2024-05-10
标 题 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评估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 号 示范区发〔2024〕4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评估暂行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徐圩新区 发布日期:2024-05-10 10:21:57 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研究,现将《徐圩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评估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共同抓好贯彻执行。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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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链接:《徐圩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评估暂行规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