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18-00168 分 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发布机构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6-29
标 题 关于印发《徐圩新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 号 示范区发〔2018〕9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现将《徐圩新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时 效
关于印发《徐圩新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6-29 00:00:0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徐圩新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2018年6月29日


 

徐圩新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连依法〔2018〕1号),结合新区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作出如下安排:

一、  指导思想

2018年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精神相结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大美徐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  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1、创新社会治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提高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支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构建多元主体有效衔接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社会事业局、徐圩街道、综治办)

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重点区域和领域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的防治,深入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环保局、水务局、管委会有关部门)

3、加强法治市场建设。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全覆盖,推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推动法治市场建设。(综合执法局、智慧办、管委会各部门)

4、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推进全链审批赋权承接工作,加快制定赋权办事指南和业务流程图,确保赋权工作落实到位。(政务中心、管委会各赋权承接部门)

5、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市场监管、减税降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强化新区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外联办、智慧办、管委会各部门)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6、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党政办、专家办、综合执法局、管委会各部门)

7、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管委会法律顾问智库的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改革举措、政府合同和政府重大事项等方面拓展法律顾问有效参与的途径和形式。(专家办、综合执法局、管委会有关部门)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8、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进一步拓展综合执法领域,按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实现行政执法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党群工作部、综合执法局)

9、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连云港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连云港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试行)》、《连云港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和《连云港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等文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徐圩新区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执法局、管委会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10、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落实省《移送案件程序规定》,推进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互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规则、案件会商等制度。(综合执法局、管委会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安分局)

11、加大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力度。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水平。(综合执法局、徐圩街道、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四)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2、加强行政监督,完善管委会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完善审计监督机制。(监察室、审计办)

13、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自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积极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党政办、综合执法局、管委会各部门)

1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信访办、外联办、管委会各部门)

(五)大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5、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助救济等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争议。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注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信访工作中的运用,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要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信访、仲裁的衔接与互动,着力把信访的职能、任务和要求纳入基层网格工作范围,实现工作力量、工作阵地、工作机制的深度融合,把发现问题、评估风险、预警防范、化解措施延伸到社会治理末梢,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信访办、综治办、公安分局、徐圩街道、管委会各部门)

16、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探索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程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探索在有条件的街道建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综合执法局、徐圩街道、管委会各部门)

(六)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管委会制定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主任办公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执法局、管委会各部门)

18、加大法制学习培训力度。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新区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并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党政办、综合执法局、党群工作部、管委会各部门)

三、  工作要求

(一)管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二)各责任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承担并落实好相关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成果,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