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罐区配套码头管线项目
地理位置: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位于海州湾埒子口以北至小丁港之间海岸,拟建项目位于中化连云港48#、49#泊位码头与中化连云港产业园罐区之间的公用管廊。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8根管道及配套供电、控制、通信等系统。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化连云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方洋之家二楼
联系人:王磊
电话:15151262919
邮箱:wanglei125@sinochem.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港2号路2618号
联系人:姬洪亮
电话:022-59812345-8405
传真:022-59812396
邮箱:120821835@qq.com
四、公众参与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通过本网页下方链接获取及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可通过信件、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期为10天,信函以发函邮戳为准。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化连云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4日
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罐区配套码头管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