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5年8月28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高端化妆品用防腐剂清洁生产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
项目在思派新能源厂区预留用地新建苯氧乙醇装置1套、罐组1套、甲类仓库1间,同步对现有罐区及公辅设施实施配套改造。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苯氧乙醇5000吨。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3.2%。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分析化验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后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水调节+A/O+A/O+沉淀+气浮”工艺预处理,接管至徐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出水送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实现70%回用,30%尾水经人工湿地净化后通过排海工程深海排放;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收集后接管至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集中处理并实现70%回用,30%尾水通过排海工程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工艺废气、储罐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站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RTO炉焚烧”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液焚烧炉废气依托现有“锅炉+SNCR脱硝+干式脱酸+布袋除尘+SCR脱硝+洗涤”处理,尾气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精馏废液收集后部分依托厂内现有废液焚烧炉处置,其余精馏废液与洗涤塔废液、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废包装袋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
2 |
公共罐区一期部分储罐介质变更改造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苏洋井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对洋井化工仓储公共罐区一期现有1#~7#罐组相关储罐的储存介质进行调整,取消苯酚、苯、环氧丙烷、丙烯腈、苯乙烯,新增乙醇胺、氖酚、生物航煤、生物石脑油、乙醇、甲醇、轻芳烃、癸烯;同时新建1根长度约800米、DN100,自公共罐区一期至中化仓储的氮气管线。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装置洗涤废水、热水机组排水、初期雨水依托现有污水预处理站经“均质+隔油+涡凹气浮+溶气气浮+臭氧催化氧化+BAF曝气生物滤池”预处理达标接管后,接管至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集中处理并进行70%回用,30%尾水经人工湿地净化后深海排放;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冷却水、软水器浓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抑尘,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己二胺、乙醇胺储罐废气及其装卸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他化学品储罐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油品储罐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他装卸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18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及危废库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碱洗+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残料、废油漆桶、废冷凝液、废活性炭、废棉布、化验室废液、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