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6年4月14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碳九分离装置产品优化改造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苏虹景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依托虹景公司已有碳九分离装置及公辅设施,建设高性能双环戊二烯单元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800吨/年高性能双环戊二烯。项目总投资1091.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8%。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新增生活污水收集后接入斯尔邦石化污水处理场低盐线,经“均质调节+中和+水解酸化+A/O+混凝沉淀+臭氧接触+生物滤池+V型滤池+消毒”工艺处理,尾水全部回用于斯尔邦循环水场,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加热搅拌废气、洗槽废气收集后依托EVA装置区现有RTO炉焚烧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3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过滤清理物、清洗废液、有机原料废包装袋、废包装桶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树脂废包装袋、碳粉废包装袋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
江苏连云港方洋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连云港徐圩新区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 |
江苏清全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变电工程、线路工程两部分。其中,变电工程主要建设方洋220kV开关站,配电装置为户内GIS布置,220kV出线本期20回(14用6备);线路工程主要建设方洋~徐圩(南)220kV线路工程,南区~炼化双线π入方洋变220kV线路工程,徐圩(北)~灌西双线π入方洋变220kV线路工程,方洋~宝通220kV线路工程,方洋~东港、虹景220kV线路工程,东港~南区等110kV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332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 |
(一)电磁环境: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建设,控制架空线路导线高度,确保项目运行期间周围的工频电场、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巡视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处理。(三)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架空线路通过选用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保证导线对地高度,以降低可听噪声。 (四)固体废物:巡视及检修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按照《关于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的通知》做好施工场地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