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5年12月24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废酸综合利用工艺优化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对斯尔邦石化原SAR(Ⅱ)装置再生炉实施改造,优化燃料结构并降低装置综合能耗;利用厂区预留地建设SA厂房、仓库、装置储罐、变电所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40万吨硫酸铵。项目总投资3247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4万元,占总投资的0.5%。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地面/设备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现有污水处理站低盐线“均质调节+中和+水解酸化+曝气+沉淀+磁混凝沉淀+臭氧接触+过滤+消毒”处理,尾水全部回用于厂内循环水系统,不外排;工艺废水收集后经现有污水处理站高盐线“均质调节+厌氧+高负荷曝气+沉淀+中和+A/O生化+沉淀+臭氧接触氧化+生物滤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高盐线集中处理,尾水通过排海工程深海排放;循环水系统及脱盐水站排水收集后接管至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低硬度线集中处理并实现70%回用,30%尾水通过排海工程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SA装置尾气冷凝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SAR(Ⅱ)装置焚烧利用,SA装置废酸缓冲罐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SAR(Ⅲ)装置焚烧利用;SAR(Ⅱ)装置废气收集后经“双氧水吸收”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70米高排气筒排放;SAR(Ⅲ)装置废气收集后经“双氧水吸收+脱硝(备用)”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7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酸渣、炉灰、废催化剂、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