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6年6月3日拟对如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溶剂装置工艺优化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
在电池级碳酸乙烯酯(EC)装置I新建连续结晶系统及其附属设备两套,项目改造后产能为50000吨/年电池级碳酸乙烯酯和3499.22吨/年工业级碳酸乙烯酯。项目总投资78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0.51%。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新增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水调节+A/O+A/O+沉淀+气浮”工艺预处理,接管至徐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结晶和发汗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水洗+除湿+RTO焚烧”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2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包装袋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