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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公示

来源:徐圩新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6-07-06 访问量:

根据《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有关要求,我局对江苏虹威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4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相关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拟同意2026年将以下危险废物进行跨省转移利用:

1.江苏虹威化工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日常清理废催化剂(HW50,261-182-50)50吨委托河南省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9号)进行利用。

2.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HW49,900-041-49)500吨委托河南省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9号)进行利用。

3.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克劳斯反应器)(HW50,772-007-50)60吨委托河南省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9号)进行利用;将废吸附剂(HW49,900-041-49)500吨委托河南省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9号)进行利用;将苯乙烯焦油300吨委托济源市瑞博能源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106号)进行利用。

4.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加氢催化剂(HW50,261-182-50)100吨委托河南省吉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194号)进行利用;将废加氢催化剂(HW50,261-182-50)100吨委托河南省华泰金属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13号)进行利用;将废加氢催化剂(HW50,261-182-50)100吨委托浙江特力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3304000086)进行利用。

现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8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黄坤晓;

联系电话:0518-82256169;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

邮编:22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