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老年产品供需衔接,激发银发经济新动能,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根据市民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连云港市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工作的通知》(连民养老〔2025〕1号)相关要求,开展2025年度徐圩新区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企业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徐圩新区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
(二)内容:依据连民养老〔2025〕1号文件,入选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徐圩新区内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家庭按照补贴目录提供产品,补贴目录详见附件1。
(三)服务区域: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四)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如本次活动提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知
1.企业自愿报名,凡报名企业被视为充分认识和理解本次活动的有关规则,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2.报名企业应认真阅读遴选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应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准确的,并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名材料有关的费用。
(二)报名资格
1.在国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报名前一周内的网上截图);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
4.有依法缴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本次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企业及产品要求
报名企业应根据补贴目录(附件1)提供《改造产品清单》(附件4),清单应至少包含产品品牌、产品规格、生产企业、产品介绍(文字或图片)、备案价格、售后服务等内容。
2.报名企业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的证明。
3.报名企业提供的《改造产品清单》中,如有智能监测、智慧养老等设备,相关产品应具备成熟、完善的后台支持。
(四)产品价格和售后
1.报名企业在提交《改造产品清单》时应明确产品的备案价格,产品备案价格不得高于本企业自报名之日前近3个月内的实际销售价格或同款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平均售价。
2.报名企业在活动期间应履行价格公开承诺,产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改造产品清单》中同款产品的备案价格,该承诺将通过线上展示向老年人及家庭公开。
3.报名企业应给予老年人及家庭不少于7天的无理由退换货承诺,提供不少于2年的产品质保并负责维保,同时,在提交《改造产品清单》应明确产品的售后服务内容,相关内容将通过线上展示向老年人及家庭公开。
4.民政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先涨价后补贴”、未按国家履行“三包”义务等行为的入选企业,第一时间取消适老化改造活动参与资格。
如报名企业入选后,出现不符合或违反上述报名综合条件的情形,遴选方有权单方面撤销报名企业的活动资格,一切不利后果由报名企业承担。
三、工作要求
1.鼓励入选企业在徐圩新区范围内打造线下门店或改造产品展示厅/展示点,为老年人及家庭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体验。
2.入选企业应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主动开展适老化改造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度。宣传过程中应注重保护老年人及家庭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对老年人及家庭的正常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干扰,严禁入选企业在适老化改造过程中,非法收集或泄露业务平台上的相关数据。
3.入选企业须配备专人负责,做好员工培训、政策解答、投诉处理等工作,应按照连民养老〔2025〕1号文件规定及民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改造产品清单》提供改造产品,向广大消费者做出诚信经营及合规承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提供良好服务。
4.入选企业应指派专人入驻江苏省以旧换新适老化改造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按照要求进行服务需求对接、资料上传,凭证上传等操作。入选企业在省平台上收到需求信息后,原则上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接服务需求。服务需求确定或签订合同后,入选企业原则上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适老化产品的交付和改造服务工作,改造类原则不超过60个工作日。
5.入选企业在对接服务需求过程中,应按照连民养老〔2025〕1号文件中的补贴范围、补贴原则、补贴标准等规定,如实告知老年人的自付比例、补贴上限、不得与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产品焕新和住建部门的旧房厨卫改造两类补贴重复享受等规定。已经申请2025年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产品换新和住建部门的旧房厨卫改造两类补贴的同一个人或房屋不可重复申请本次活动补贴。
6.入选企业完成适老化产品的交付和改造服务后,应按要求通过省平台上传合同、购置物品清单、改造前后照片、发票和老年人自付部分支付凭证、验收合格确认单、改造企业申领补贴银行账号等相关材料。补贴商品仅开具个人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型号等。
7.入选企业应配合政府部门、审计机构、经授权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或跟踪审计,提供台账、发票、订单信息、配送信息、安装记录等。
四、退出机制
企业入选后,如发生下列任意一种情形,将自动失去本次活动资格,并在2025年内不得重复参加活动。
1.企业未履行公告中相关工作要求,或不按民政部门的其他要求开展工作;
2.企业出现违反《参与活动经营承诺函》的行为;
3.企业在民政部门组织的抽查、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4.企业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形。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报名地址,电子版同步发送报名邮箱。
(三)结果确认
经资料初审,工作组综合评判后,对可以承接本次项目的企业进行公示。
(四)报名材料
1.企业报名表(附件2);
2.参与活动经营承诺函(附件3);
3.改造产品清单(附件4);
4.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报名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近一个月内销售发票;
6.提供报名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7.公司或经营场所照片,徐圩新区范围内改造样板间或产品展示点照片(或相关承诺);
8.银行基本户资料
以上报名材料需逐一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0518-82252909
报名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号产业服务中心627室
报名邮箱:484912427@qq.com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