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新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帮助新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激发经济内生活力,现就相关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徐圩新区支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示范区委〔2021〕109号)(附件1)
2.《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助企纾困进一步激发经济内生活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示范区发〔2022〕129号)(附件2)
二、申报流程
1.提交资料:符合资金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填报相应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3、附件4)并准备佐证资料。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编制页码及目录并装订成册;电子扫描版提交至指定邮箱。
2.材料初审。新区经济发展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材料是否规范、完整,对于要件不齐全的,应要求相关单位限期补充材料,限期内未能补充的当做要件不齐处理;申报单位是否存在信用不良或违法违纪情况;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
3.项目评审。经济发展局会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审计办等相关主管部门开展项目联审,核定奖补金额及类别。
4.征求意见及公示。经济发展局对评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个人在新区官网及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由经济发展局负责对异议进行审查。
5.审批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发局将奖补方案及金额报送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由新区财政部门按照方案及新区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拨付。
三、申报时间
递交纸质申报表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前,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纸质材料递交地点:徐圩新区管委会产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611)
电子材料递交邮箱:xwxqjfj1@163.com
四、政策咨询
徐圩新区经济发展局:82256028
曹 璞:15961399836
刘小龙:15151229975
附件1-关于支持徐圩新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pdf
附件2-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助企纾困进一步激发经济内生活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doc.pdf
附件3-现代服务业奖励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4-助企纾困扶持资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