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余内容见附件)
关于拟对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