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2025年6月24日对如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批复 |
1 |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化工泊位支管廊延伸工程 |
徐圩港区四港池以北,50#-52#泊位后方 |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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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关于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化工泊位支管廊延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