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2026年3月26日受理如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受理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 |
1 |
10000吨/年高分子材料改性中试项目(一期)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见附件1) |
2 |
新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配套220kV总降变工程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 |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见附件2)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1-1.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分子材料改性中试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1-2.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pdf
2-1.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新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配套220kV总降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2-2.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