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6年4月21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10000吨高分子材料改性中试项目(一期)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依托石化产业基地新材料中试基地已建10#厂房,新建一条年产2400吨高分子材料增强改性研发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89.02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10.19%。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接入斯尔邦污水处理站低盐线,经“曝气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臭氧接触池+生物滤池”处理,尾水全部回用至斯尔邦循环水场,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投料废气与筛分、包装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挤出废气收集后经“化学吸附(光催化氧化再生)+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共同通过1根31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新增废气收集后依托中试基地现有“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吸附剂、废活性炭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废布袋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
年产8万m3水泥制品项目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原宝通镍业41#厂房 |
江苏鑫林建新材料有限公司 |
连云港蔚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徐圩新区江苏连云港领海新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宝通镍业)41#厂房及周边场地作为生产场地,购置混凝土搅拌机、滚焊机、切割机、铲车、叉车、起重机、吊车、养护线、电热蒸汽发生器、实验室等,形成年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7.5万m3能力。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占总投资的0.9 %。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依托领海新航现有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徐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蒸汽冷凝水经“隔油”预处理,再与搅拌机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室清洗废水一并经“沉淀”处理,尾水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搅拌废气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切割废气、筒仓贮存废气分别经对应的“脉冲袋式除尘”处理;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卸料及进料废气采取“原料仓库全封闭+喷雾抑尘”措施,车辆使用密闭式车厢。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油桶废、劳保用品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钢筋边角料、废布袋、废粉尘、废滤芯、沉淀污泥、废活性炭收集后须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