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有关要求,我局对江苏虹威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3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相关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拟同意2026年将以下危险废物进行跨省转移利用:
1.江苏虹威化工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加氢废液(HW06,900-402-06)3000吨、脱水废液(HW06,900-402-06)1600吨委托新乡市恒立化工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63号)进行综合利用,将飞灰残渣(HW18,772-003-18)2400吨委托山西新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HW省1408220084)进行综合利用。
2.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HW49,900-041-49)1000吨委托河南省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9号)进行综合利用,将飞灰残渣(HW18,772-003-18)1082吨委托山西新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HW省1408220084)进行综合利用。
3.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HW49,900-041-49)1000吨委托河南省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9号)进行综合利用。
现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2月28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黄坤晓;
联系电话:0518-82256169;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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