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6日,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在东港污水处理厂组织召开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不含固废)自主验收会。会上成立由建设单位(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程志刚为组长,运营单位(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东港污水处理厂)、环评单位(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江苏方洋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连云港昊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技术支持单位代表及五名环境保护行业、监测质控、水处理管理等领域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的相关情况介绍,在现场查看、查阅台账资料基础上核实了项目配套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东南,复堆河以西、深港河以南,即陬山三路与港前大道交叉口南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集水泵房、污水处理系统、工艺控制系统、供电系统及相应配套公用工程、安全卫生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概算2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657万元,占总投资的2.5%。本项目主要接纳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单元内的各个企业的生产污水、市政污水,建设规模为水处理量50000m3/d,厂区总占地面积69859m2,绿化面积36382.5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于2013年12月通过了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审批(连环审[2013]91号)。本项目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项目1系列25000 m3/d于2016年12月进入试生产,2017年1月竣工,2017年10月30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2019年6月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700588467276F001Q。项目2序列25000 m3/d于2017年1月建成,2020年6月15日进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为657万元,实际环保总投资为1606万元,占5.3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设计规模为50000m3/d,分为两个序列(1号序列、2号序列),每个序列规模为25000m3/d,项目已全部建成。目前每天处理水量为40000m3/d,实际运行两个序列,此次验收为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化情况见下表:
项目 |
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原因 |
废水事故池和消防尾水收集池 |
环评批复要求:“须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池和消防尾水收集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区域工业废水及消防尾水不对周围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
实际建设事故罐、未建设专用消防尾水池。环境评价单位对消防用水等核算后出具变动影响说明:已建事故罐及反冲洗废水收集池可在在事故状态下具备工业废水储存及消防尾水池的功能。 |
已建事故罐及反冲洗废水收集池可在在事故状态下具备工业废水储存及消防尾水池的功能 |
浓缩污泥处理工序 |
环评要求:脱水后的污泥直接外运焚烧处置。 |
主处理工艺增加污泥干化工序,泥饼经螺旋输送机输送至污泥干化间干化,输出为含水率小的泥料。连云港市东港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技改项目于2018年3月15日取得了投资项目备案证,示范区经备[2018]8号;2019年12月31日通过了连云港市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单系列25000m3/d)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后评价专家评审会。 |
为了降低危废处置成本,将泥饼含水率由80%干化至15%左右,实现污泥减量化,本项目增加了污泥干化工序。 |
废气处理装置 |
/ |
污泥干化过程中产生的臭气经UV光氧催化预处理后通过厂区生物除臭滤床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生物除臭装置为环评内容,UV光氧催化为新增装置。 |
热风在干化机内干化污泥时与污泥是直接接触的,所以排放的臭气如果不进行必要的处理直接排放会引起超标排放。根据《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单系列25000m3/d)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后评价》6.6节污泥干化系统投入运行后,厂区废气排放口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且满足环评及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表明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 |
循环冷却水机组 |
环评要求:构建筑一览表及设备一览表中未列出循环冷却水机组。 |
臭氧发生间西侧增加冷却塔及冷水机组间,该装置为制备臭氧冷却辅助设备,投资45万元,由专业厂家设计施工,并通过清洁生产验收。 |
减少自来水使用水量 |
占地面积 |
根据环评批复:项目占地65940平方米。 |
实际建设占地69859平方米,2014年10月10日已取得连云港市环保局的同意变更文件 |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用地增加 |
危险废物代码 |
根据环评内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生化污泥废物代码为HW49 |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与环评相符,由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更新,危险废物代码由HW49变更为HW08,已向环保局备案。 |
由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更新,危险废物代码由HW49变更为HW08 |
本项目按照环评报告书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运行情况基本符合要求。对照环办【2015】52号文及苏环办【2015】256号文,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本次验收范围内。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以石化园区各企业正常工况的废水为主),按要求达到该项目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再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自身运行产生的废水如污泥料仓排水、设备停机时清洗水及车间地坪冲洗废水等,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与进厂废水一并进行处理。项目设置30000m3的事故罐,设置了废水收集系统,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设置。按照设计、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防渗处理。园区配套建设了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公共管廊一期-东港污水处理厂接入段,园区企业废水通过明管“一企一管”接入东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同时按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徐圩新区尾水排放临时工程。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水解酸化池、A/O池、污泥浓缩系统、污泥干化产生的恶臭气味。指标为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对水解酸化池、A/O池、污泥浓缩池等臭气产生点进行加盖密封,确保臭气得到收集处理后排放;在污泥干化房间内设置UV光解装置,尾气经“UV光解+生物除臭滤床”处理后通过厂区现有排气筒高空达标后经15m高的排气简排放。设计建设2套规模均为30000m3/h的生物除臭处理设施。并在厂区内种植防风树木,建立绿化防护带。
(三)噪声
主要噪声源和所采取的降噪措施及主要技术参数,项目周边噪声敏感目标情况。
主要噪声设备为鼓风机、泵、空压机、离心脱水机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四)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厂区内建有一座有效容积30000m3事故罐,一座有效容积为525m3的反冲洗废水提升池。根据2017年10月27日环评单位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说明:“根据环评数据,厂区最大消防用水量为648m3,已建反冲洗废水收集池为地下式,消防尾水可通过厂区雨水沟道自流进入反冲洗废水收集池,同时反冲洗废水收集池内设置有自动提升泵及液位计,可定时将反冲洗废水收集池内的废水提升进入事故罐,可有效实现对消防尾水的截流、收集及转存。因此,已建的反冲洗废水收集池可在事故状态下具备消防尾水池的功能。另外,厂区设置有双回路电源,同时储备有一台柴油发电机,可确保事故状态下厂区用电,确保提升泵正常工作。”事故罐用于事故状态及非正常工况时废水收集,反冲洗废水收集池可用于消防尾水收集、自身运行产生的废水如污泥料仓排水、设备停机时清洗水及车间地坪冲洗废水等,和生活污水收集。
(2)本项目建设2座调节池,每座有效容积为20000m3,具有蓄水调节水量的作用,使进入污水处理单元的水量能正常运转。
(3)Fenton车间作为接纳异常难降解水质,经预处理后,进入下一个处理流程。
(4)污泥经脱水后增加干化工序,含水率减少至15%左右,实现全自动化清洁生产。污泥干料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内,污泥量由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自行统计,专人定期清理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内,存满后运至有资质单位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5)本项目企业编制了《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东港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备案编号为320741-2018-003-M。企业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并加强了对设备的维护,避免污染事故和非正常排放的发生。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已经在废水总进口、总出口处安装水质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进口(CODcr、NH3-N、pH、TP、TN、流量),出口(CODcr、NH3-N、pH、TP、TN、流量)。
3.其他设施
(1)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工程
本项目设置1个雨水排口、1个污水排口、1个尾水排口、2个有组织废气排口。按照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相关要求规范贴标识标牌。
(2)绿化工程
根据环境监理报告内容及现场调查,污水处理厂厂区绿化面积为36383m2,绿化分三个层次,即乔木、灌木和草皮,绿化植物种类有大叶女贞、红叶石楠、梧桐、朴树、白皮松、栾树等,厂区需要绿化的地方已基本实施了绿化,有效阻隔噪声、吸附恶臭和汽车尾气,改善生态环境。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处理前进水中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东港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处理后的尾水中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基本控制项目一级A标准及表2、表3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2.废气治理设施
(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厨房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
(2)无组织废气
厂界4个监控点的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浓度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环境噪声检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尾水总排口处各检测指标排放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由环评可知,正常排放情况下,东港污水处理厂50000m3/d的废水量达标后排放至复堆河,不影响复堆河下游的水体功能。为进一步加强对受纳水体复堆河水质监测管理,园区定期对上游、排口及下游进行监测,同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15号)、《关于印发<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整治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示范区发[2019]9号)的规定,在下游增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对其水质的常规五项(温度、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氰化物、总锰、总铬、苯系物、丙烯腈、叶绿素a、蓝绿藻等指标进行自动监测,同时将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传送至徐圩新区环保局监管平台,实现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接收、管理、存储和分析。
因本项目厂址周围300m范围内无现有或规划建设的居民区等敏感点,满足相应的距离要求。因此,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敏感目标造成不良影响较小。后续项目运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噪声、空气与废气例行监测管理。
项目从建设至试生产过程中无环境投诉等情况。
六、验收结论
1、本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应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行,实际日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规模的80%,符合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接纳的废水经企业各自预处理达到项目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项目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经复堆河排入埒子口海域。监测结果表明厂区污水进口处检测结果符合徐圩新区管委会的接管标准。污水总排口处各检测项目排放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水解酸化池、A/O池、污泥浓缩系统、污泥干化产生的恶臭气味。指标为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对水解酸化池、A/O池、污泥浓缩池等臭气产生点进行加盖密封,确保臭气得到收集处理后排放;在污泥干化房间内设置UV光解装置,尾气经“UV光解+生物除臭滤床”处理后通过厂区现有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并在厂区内种植防风树木,建立绿化防护带减少恶臭影响。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2标准。厨房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因处理前排放速率值较小,整体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6.3%。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各监测点昼间和夜间等效A声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6、本项目的废水量及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性酚、总氰化物、硫化物、苯系物的年排放量均未超出环评及批复中要求的各污染物年允许排放量。
本项目验收资料齐全,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不含固废)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验收资料,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报送和上传;
(二)加强对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日常维修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接纳工业污水的水质(注意特征因子)的监控。
八、公示
(一)公示期。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28日。
(二)举报电话。0518-80210100。
(三)公示地点。徐圩新区官网(http://www.xwxq.gov.cn/),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一楼公示栏,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大门公示栏,东港污水处理厂大门公示栏。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