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8年9月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70120180015-1XW号),建设单位: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一期工程项目,建设位置:陬山路南、港前大道西。现建设单位因产品结构调整,申请注销二氯丙醇装置、二氯苯分离装置、切片包装车间三个单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70120180015-1XW号)中二氯丙醇装置、二氯苯分离装置、切片包装车间3个单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予以公告。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518-82256097
特此公告。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建设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