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徐圩新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有关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创新社会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医改工作持续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明显加强。云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揭牌运营,与市二院达成医联体合作,开创了徐圩新区医联体合作模式的先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民政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突出“精准救助”,社会救助力度持续加大;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着力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支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2018年,新区共招募平安志愿者421人,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扩大。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新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统一指挥;重点解决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处理、河道管理等问题;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园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实现园区水、大气全方位自动监测监控;建成投运固危废处置中心一期回转窑焚烧线,同时启动刚性安全填埋场一期工程建设,园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显著提高;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建设河湖连通、应急备用水源地等项目,切实提升水系质量;推动环境执法全覆盖,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
(三)加强法治市场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全覆盖,推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研究制定了《徐圩新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对环保、安全、建设、商务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失信分类管理体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人记入信用管理系统。2018年,新区共上传公共信用信息383条,双公示信息190条,红黑名单66条,联动奖惩案例2个。
(四)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推进全链审批赋权承接工作,新区15个审批部门全面落实市政府全链审批赋权工作,共承接行政权力事项191项,有效保障了新区重大产业项目审批高效办结;新区相关审批部门和东辛农场、徐圩街道进行政务服务“一张网”事项认领和维护,共录入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279项,为全面开展“网上办”创造了条件;推进“全程代办”审批服务,代办立项、规划等各类审批手续210多项,协调解决建设现场问题260多项,提升了审批效能;多次组织“3550”案例考核工作协调会,筹建徐圩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五)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印发实施《徐圩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徐圩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关于成立徐圩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徐圩新区邀请市民代表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程序,完成政策解读3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及时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做到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草案不提交研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通过网上公开、听证会等方式,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涉及产权保护、限制排除公平竞争、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连政发〔2018〕154号),印发实施《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意见》(示范区委〔2018〕15号),进一步完善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管机制。2018年,新区多次组织召开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对涉及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集体研究,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管委会法律顾问智库的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措施、管理行为中引入合法性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审查各类合同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依法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有效减少、规避了决策的法律风险。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今年以来,新区通过建机制、提素质、强队伍,稳步开展重点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先后制定出台了《徐圩新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徐圩新区整治主要道路两侧违章搭建违法加油等行为定期联合巡查执法机制的通知》、《徐圩新区行政执法车辆使用暂行管理规定》等制度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执法检查、定期联合巡查执法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积极组织新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同时邀请法律专家讲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等内容,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徐圩新区综合执法局从成立之初的3人增加到6人,执法人员数量增加了一倍,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基本配备到位,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接受市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合法性监督,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8年,新区报送4件案卷参与评查。
(三)加大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力度。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明确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制定行政调解流程图,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争议或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加强行政监督,完善管委会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制定印发《徐圩新区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纪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主要领导带头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管委会机关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领取《“一岗双责”履责纪实手册》,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案件,做好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8年,新区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9件,其中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24件,含主办件3件,均已通过内网和正式文件按时答复,按时办复率100%。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邮箱、微信和手机短信等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加大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和舆情引导力度。今年以来,多次收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新区成立“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案件受理、转办、督促、反馈等全过程管理,全年共办结案件914件,全年按时处置率99.23%,结案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印发实施《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化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诉访分离,积极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推行依法逐级走访。2018年,新区共受理信访案件51批379人次,已化解50起,大部分信访问题在新区层面得到有效解决,化解率98%;在全市开展的“信访矛盾化解年”专项行动中,新区承办的3起重点案件全部化解,是唯一一家实现100%化解的单位。
(二)加强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徐圩街道设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配备联络员,公布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办事指南等相关制度,规范使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案统计系统,探索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程序标准化工作。
七、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新区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谋划、协调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印发实施《徐圩新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示范区发〔2018〕92号),新区主任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关事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加大法制学习培训力度。制定《2018年徐圩新区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和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做好表率,激励新区干部职工自觉学法、主动用法。邀请法律专家为新区广大干部职工开展以宪法、行政处罚法等为主题的普法讲座,提高新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布置展板等形式,面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2018年,徐圩新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绩和进步,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编制有待进一步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继续建设法治政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党工委在重大决策、执法监督等方面把关定向作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组织保障;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重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压实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充分运用通报、约谈、追责等手段,提升工作层次。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适应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要求,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计划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创新监督方式。
三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深化社会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参与度;加强专家论证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阳光操作。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将法治宣传纳入年度宣传计划,做好法治宣讲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