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5年12月2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800吨/年高端聚烯烃中试装置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在斯尔邦石化现有POE中试技术开发装置(已停产封存)基础上,通过增加丁烯进料缓冲罐等设备,并依托原有公辅设施,改建成800吨/年高端聚烯烃中试装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水箱排污水、汽提冷凝废水、料仓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现有污水处理站低盐线处理,尾水全部回用于厂内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主催化剂制备废气、助催化剂制备废气、添加剂制备废气、挤压废气、汽提废气、脱异构塔不凝气、回收塔不凝气、乙烯净化器再生废气、溶剂回收再生废气、辛烯/丁烯净化器再生废气及储罐废气收集后经现有“三级冷凝+活性炭吸脱附”装置预处理,再与二级脱水筛分废气、料仓及包装尾气一并接入EVA装置区现有3#RTO炉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3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次等品、塔顶废液、塔釜液、废填料、废机油、废包装、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冷凝液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
2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学品公共保税仓储中心改造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连云港中远海运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
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对连云港石化基地化学品公共保税仓储中心现有6栋甲类库、5栋乙类库、3栋丙类库、1栋甲类分灌装车间、1个危化品罐箱堆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增加储存四氯乙烯、正庚烷等80余种危险化学品,项目建成后具备350余种化学品储存能力。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22.7%。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依托现有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经“格栅井+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抑尘,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灌装废气、吹扫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20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液、取样润洗废液、失效变质货料、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抹布拖布、废吸附剂、废润滑油、在线监测废液、污泥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