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5年9月24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优化提升项目(重新报批)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对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现有各厂站相关设施进行优化提升改造,新增高碱线RO浓水处理设施,高碱线、常规线磁混凝装置,高氮线预处理设施及污泥减量化设施,RO浓水处理配套臭氧氧化池、综合加药区、双氧水加药区及生物调控装置,高盐线药剂中间罐区等。项目建成后形成1.3万m3/d高COD线、2.7万m3/d高氮线、1.2万m3/d高盐线等3条第三方治理线,2.5万m3/d高碱线、2.5万m3/d常规线等2条生产污水处理线,以及2万m3/d高硬度线、5万m3/d低硬度线(一期)、8万m3/d低硬度线(二期)等3条生产废水处理线,上游企业来水按不同性质类型调配后分别进入各处理线进行处理。项目总投资为5498.37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
(一)水污染防治:各接管企业废水按“一企一管、一企一池(罐)”原则分开收集、统一调配后送至各处理线处理,实现70%回用,30%达标尾水(高COD线、常规线、高氮线进入人工湿地净化后)依托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深海排放。项目运行产生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反冲洗废水、污泥压滤/脱水废水、污泥干化冷凝废水、实验污水等送至生产污水处理线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公共调配区污废水调配罐池区废气经“碱洗+生物预洗+生物滴滤”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应急保障单元;公共调配区2#污泥处置区和2#药剂储存罐区废气经“碱洗+生物预洗+生物滴滤+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3#污泥处置区污泥脱水干化及危废库废气经“UV光解”预处理后,和高碱线、常规线污水处理区及3#污泥处置区其他废气合并经“生物滴滤”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1#公共药剂罐区废气经“碱吸收”预处理后,和高COD线污水处理区、1#污泥处置区废气合并经“预处理洗涤塔+生物处理+紫外光催化氧化”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高氮线污水处理区综合加药区盐酸中间罐废气经“一级水喷淋”预处理后,和区域其他废气合并经“碱洗+生物预洗+生物滴滤”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高盐线污水处理区及4#污泥处置区废气经“碱洗+预洗(水洗)+生物滤池+纳米孔光催化氧化”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低硬度线(二期)A/O池收集废气经“水洗+生物滤池+布气支撑系统+加湿循环及喷淋系统”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公共调配区两套废气治理设施作为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废气应急保障单元。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废油、监测废液、废铅酸蓄电池、废滤膜、废试剂瓶、过期试剂、实验废液、实验垃圾、废灯管、废活性炭、废碳、废油漆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生产废水处理)、废碳酸钙、废催化剂、废包装袋、废保温棉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污泥(生产污水处理)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等相关标准及时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在鉴别结论明确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管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