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有关要求,我局对江苏虹威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相关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拟同意将以下危险废物进行跨省转移利用:
1.江苏虹威化工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飞灰(HW18,772-003-18)2000吨委托宁波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3302000053)进行利用;将产生的废加氢催化剂(HW50,261-152-50)10吨委托河南省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9号)进行利用。
2.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氧化锌(HW49,900-041-49)15吨委托河南省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9号)进行利用;将产生的蒸馏残液(HW06,900-402-06)1500吨委托巩义市凯舜化工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95号)进行利用。
3.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保护剂(HW50,251-016-50)10吨委托湖北博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S42-02-04-0132)进行利用。
4.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261-152-50)90吨委托郑州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18号)进行利用;将产生的苯酚丙酮废焦油(HW11,261-012-11)1000吨、双酚A苯酚回收残液(HW11,900-013-11)1000吨、环氧丙烷精馏残液(HW11,900-013-11)1000吨委托山东寰宇源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滨州危证79号)进行利用。
现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9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黄坤晓;
联系电话:0518-82256169;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
邮编:22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