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6年2月4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化工罐区储罐改储一乙醇胺改造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连云港荣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连云港荣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现有化工罐区TK3003、TK3004储罐系统,将TK3004储罐年周转量2000吨的脂肪醇改为年周转量12000吨的一乙醇胺,将TK3003储罐脂肪醇的年周转量由20000吨增加至22000吨,同步改造公辅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化工罐区具备一乙醇胺的存储、收料、装车功能。项目总投资17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62%。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不新增废水。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罐呼吸及装车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催化氧化+碱洗”设施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新增固体废物。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