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5年12月17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1、2、3号机组自然通风冷却塔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工程项目(标段一)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西陬山 |
甘肃昌华建材有限公司 |
连云港意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两条180型混凝土搅拌机生产线及配套的试验室,混凝土总生产规模为10万立方米/年,其中C20型混凝土0.5万立方米/年、C45型混凝土5.5万立方米/年、C50型混凝土2.5万立方米/年、C55型混凝土1.5万立方米/年。项目仅配套于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1、2、3号自然通风冷水塔机组建设,不针对外部开展业务,服务期满后将停止使用并按规定拆除。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占总投资的13 %。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车辆、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尾水回用于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外运至徐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卸料、上料废气经“密闭原材料存放区+洒水降尘”处理;搅拌、筒仓废气经“密闭搅拌楼+布袋除尘”处理;车辆运输区域采取定期清扫、洒水抑尘措施。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试验废料、废布袋收集后须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服务期满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
2 |
连云港阳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圩光伏支架项目(二期)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环保二路北 |
连云港阳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连云港意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连云港徐圩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徐圩新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西侧堆场,购置电焊机、行车、叉车等生产及辅助设施,开展光伏支架切割、焊接组装、喷漆等,形成年产徐圩光伏桁架4000吨、桩顶板1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的1.65 %。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徐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调漆、喷漆、干燥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切割、打磨工序废气收集后经“移动袋式除尘器+车间沉降”处理;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漆渣、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边角料、焊渣、金属粉尘收集后须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