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压实第三方平台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严防食品安全风险,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违法违规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共同参与监督。
一、举报范围
徐圩新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未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资质信息造假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小餐饮备案,擅自上线经营;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等资质信息与实际不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借用他人许可证等行为;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证载明地址不一致,或存在“一证多用”“幽灵外卖”等情形的。
(二)信息公示缺失或隐瞒
未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信息,或公示信息模糊、无法辨认;公示的店铺环境照片、菜品图片与实际经营状况严重不符的。
(三)环境卫生及原料问题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采购或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加工食品的。
(四)配送过程存在污染风险
餐食包装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未使用“食安封签”或封签破损,存在开启痕迹;送餐容器、工具未定期清洗消毒的。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达标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须在18家定点医院办理,详见附件),或健康证明过期仍上岗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518-12345、0518-82256228。
(二)来信举报:徐圩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连云港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号产业服务中心),邮编222000。
(三)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可核查的线索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核查属实,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的,按相关规定,根据线索价值、违法情节及罚没款金额给予对应奖励。同一线索仅奖励首位有效举报人,举报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附件:18家健康证办理定点医疗机构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