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徐圩新区作为责任部门的2个事项已完成整改,分别为“三十一、VOCs源头减量不力,多家企业仍使用高VOCs含量原料,‘油改水’未落实到位。”“六十一、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灌云县叮当河伊山水源地、徐圩新区善后河水源地、赣榆区青口河莒城湖应急水源地等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发包养鱼、捕捞等现象。”按照《关于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4日)向徐圩新区管委会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8-82256169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xwxqwfzb@163.com
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序号 |
整改事项 |
责任单位 |
验收单位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
1 |
三十一、VOCs源头减量不力,多家企业仍使用高VOCs含量原料,‘油改水’未落实到位。 |
徐圩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
市生态环境局 |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使用水性涂料。 |
2024年12月底 |
督促上隆实业发展(江苏)有限公司进一步规范材料入库检查流程,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明确环评要求,禁止油性漆采购,杜绝油性漆进厂;督促企业将库存油性漆全部退回,替换为水性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如再次发现“油改水”未落实到位情况,依法进行处罚。已达到整改目标,相关整改措施已落实。 |
2 |
六十一、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灌云县叮当河伊山水源地、徐圩新区善后河水源地、赣榆区青口河莒城湖应急水源地等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发包养鱼、捕捞等现象。 |
徐圩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
(一)开展叮当河饮用水源地、善后河水源地、莒城湖应急 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发包养鱼、捕捞等现象进 行清理取缔。 (二)进一步完善水源地保护区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工 作,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整改,确保水源地安全。 |
2024年12月底 |
截至2024年12月底,已委托专业巡查队伍开展善后河水源地保护区日常巡查工作,完善水源地保护区公示牌、视频监控设施等,建立动态巡查机制,保障水源地安全平稳运行。已达到整改目标,相关整改措施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