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6年5月22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蓝连海高端生物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徐圩分公司 |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依托原徐圩新区电力运维中心厂房,建设液体菌剂生产线、固体菌剂生产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实现1000吨/年液体菌剂、4000吨/年生物促进剂、500吨/年固体菌剂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903.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3%。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依托原徐圩新区电力运维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经“A/O+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收集后经“进水调节+A/O+沉淀+出水调节”工艺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徐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出水送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深度处理并实现70%回用,30%达标尾水经人工湿地净化后通过排海工程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配料投料废气、发酵废气、袋式除尘后干燥废气、筛分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水喷淋(加生物除臭剂)”处理,尾气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硫酸铵/液碱废包装物、污水处理污泥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树脂、废布袋、其他废包装物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
溶剂罐区扩容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在思派新能源厂区预留用地新建4个2000立方米碳酸二甲酯储罐,并对现有1201、1202常压罐组部分储罐介质进行优化调整(TK1201B储罐介质调整为甲醇,TK1203C、TK2202A、TK2203调整为丙二醇),同步建设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初期雨水收集后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水调节+A/O+A/O+沉淀+气浮”工艺预处理,接管至徐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出水送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深度处理并实现70%回用,30%达标尾水经人工湿地净化后通过排海工程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储罐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水洗+除湿+RTO焚烧”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2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芯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