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1.1项目概况
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公用工程岛场址)是《 连 云 港 市区 热 电 联 产 规 划(2017-2020)》中规划重点项目,是区域公共热源点,承担石化基地部分片区供热任务。项目选址位于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基地内石化三路以东、陬山路以北,本项目占地约351亩。
本项目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建设规模:4×440t/h 高温超高压煤粉锅炉+2×CB20MW+2×CB40MW级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事故灰场拟建设在石化基地公共火炬区内。
1.2工作内容
中标单位在充分研究石化基地公共火炬区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初步设计等文件,编制《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公用工程岛场址)事故灰场选址论证报告》,重点工作包含(不限于)内容:
①.根据石化基地公共火炬区总体规划和本项目事故灰场选址,计算灰场范围内所受热辐射值;
②.根据计算结果,对事故灰场选址、建设、运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事故灰场选址研究,确保选址安全、合理;
④.中标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事故灰场选址进行论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竞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2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
2.3竞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3.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到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718室报名。
3.2 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供资格审查:
(1)竞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付款方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付款时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还及注意事项
5.1 投标保证金额度:1000元。
5.2 提交时间:开标前一日中午12:00前。
5.3 缴纳要求: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不交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5.4 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
帐号:518900016410802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公用工程岛场址)事故灰场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投标保证金。
5.5 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投标。
5.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退还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退还保证金时间为每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退保证金地址统一为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718。
5.7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串标行为经查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718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8-82256886
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