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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公示

来源:徐圩新区 发布时间:2026-01-12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以下用海申请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项目

名称

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厂取排水管道施工平台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埒子河口

电力工业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6.6551公顷

4年

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联系电话:0518-82256110。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417室。

特此公示。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2日


附件: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厂取排水管道施工平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