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21-00211 分 类 /
发布机构 徐圩新区 发文日期 2021-06-21
标 题 徐圩新区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文 号 示范区委〔2021〕10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徐圩新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成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根据市政府与新区管委会签订的《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时 效 有效
徐圩新区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徐圩新区 发布日期:2021-07-05 15:15:21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徐圩新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成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根据市政府与新区管委会签订的《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达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84.9%;PM10、NO2、O3年平均浓度同比下降。除2021年新建项目以外,新区氮氧化物及VOCS排放量较2020年分别削减8%以上和10%以上。

2021年,新区完成市定减煤任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市定任务。

2021年,新区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稳定达到50%以上,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稳定达到33.3%以上,全面消除劣Ⅴ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规定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总量达到市下达的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021年,新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完成市定目标。生态空间管控保护区得到刚性管控。林木覆盖面积和林木覆盖率完成市定目标,单位GDP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指标完成市定任务。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得到刚性管控。湿地保有量、湿地保护率和自然湿地保护率完成市定目标。

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以碳中和、碳达峰为统领,以源头治理为根本策略,实施协同治理臭氧和PM2.5污染、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的“两大协同”战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1.深入推进VOCS治理

(1)有序推进各类涉VOCS高风险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推广实施和执行。全面执行地坪、船舶、木器、车辆、建筑用墙面、工业防护6项涂料以及胶黏剂、清洗剂等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按时实施油墨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对以上标准执行情况,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联合执法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推广实施《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在化工、金属制品行业分别打造1家以上示范型企业。

(2)完成涉VOCS的排查整治、VOCS储罐排查治理,做好相应台账资料和管理信息登记。4月底前,全面排查新区 136个挥发性有机物储罐,新增完成110个以上无组织排放、储罐治理项目。

2.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推进燃气、生物质锅炉和炉窑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6月底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8月底前,完成新区燃气锅炉和生物质锅炉提标改造“回头看”工作,年底前完成输煤栈桥建设并投入使用。6月底前,完成12台工业炉窑排查、整治、验收、建档工作;8月底前,完成对尚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重点涉工业炉窑企业深度治理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3.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

严控工地、道路、码头堆场等重点区域扬尘污染,确保码头堆场和工地扬尘治理全覆盖。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制度,建设局牵头建立工地名单台账,每季度更新,与城管、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继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实现联网。开展“清洁城市行动”,加强道路保洁。施工裸土覆盖应按《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执行。逐步扩大渣土白天运输,对重点区域每月开展1次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运输、抛撒滴漏、带泥上路、冒黑烟等违法行为,并公开处理结果。

4.全面推进生活源治理

强化餐饮油烟监管,重点单位安装在线监控。完成餐饮油烟整治或回头看不少于20家。对重点管控区域烧烤店及面积100平米以上餐饮店(无油烟排放餐饮店除外)安装在线监控。城市综合体、餐饮集中区的餐饮经营单位完成在线监控安装率达95%以上,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5.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1)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强化机动车监管。推行“绿色车轮计划”,严格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持续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环卫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推动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全面开展在用柴油车等各类机动车监督抽测。公安交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每月至少联合开展一次柴油车排放路检路查,抽测数不少于20辆·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机动车入户监督抽测,抽测数量不少于5辆·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至少完成一轮全覆盖监督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工程机械监督抽测,抽测数量不少于10台·次。

(2)加强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全面推进现有船舶受电设施改造,除液货船外的所有新建且设置发电机组为主电源的自航船舶应具备船舶岸电系统船载装置,新造原油、汽油、石脑油等油船应具备码头油气回收条件,逐步推进现有油船的油气回收改造。推广使用岸电,2021年岸电用电量较2020年提高20%。

(3)开展油气回收设施检查。加油站每季度的油气回收设施检查不少于2座。

6.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完成市定春夏季、秋冬季阶段性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禁售管控。

优化预警流程,实现“分级预警,及时响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开展绩效分级,评定豁免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夯实应急减排清单,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方案,方案应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4月底前,制定实施辖区内重点企业错峰生产计划;8月底前,完成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和应急减排清单制修订工作。涉气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方案。9月底前完成绩效分级、应急减排清单和豁免企业清单修订工作,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坚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为引领,努力打造碳达峰先行区,以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调整为着力点,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7.努力打造碳达峰先行区

加快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任务,开展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制度和低碳综合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碳达峰先行区建设。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完成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对重点企业开展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全国碳市场启动交易后履约率不低于95%。健全气候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和碳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推进1个气候投融资项目。

8.优化调整四大结构,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1)优化调整空间结构。加大力度推进危化品码头、化工企业整治任务,调整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不符的开发功能,加强基于环境承载力的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研究。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充分考虑碳达峰要求,严格管理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新区钢铁、石化、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培育A级企业不少于3家。培育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10家。

(3)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二氧化碳(CO2)控制为导向,坚持煤炭总量控制不放松,完成市定减煤目标任务。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实现无散煤城市。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力争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启动并推进“绿色屋顶”计划,推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4)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货物运输绿色转型,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沿海主要港口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由铁路或水路运输。鼓励铁路、港口、航运等企业加强协作,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集装箱“公转铁”“公转水”运量同比增长5%以上,集装箱海河联运量同比增长10%以上。

(三)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刚性管控生态保护空间

以改善生态系统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系统保护,构建生物多样性网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9.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1)水生态修复。筛选新区生态缓冲带建设试点河湖清单,组织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管理试点工作。开展重点河湖生态安全调查及评估工作。大力推进城乡小微湿地保护修复。推广使用尾水湿地,培育建设一批试点工程。加强渔船管控,严禁本地渔船赴禁渔区捕捞,开展水生态系统修复。

(2)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的总体要求。

(3)强化自然岸线和重点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沿海防护林带等生态廊道建设,加大海岸线整治修复力度。开展国家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试点。

10.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刚性管控

严格落实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管控要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项目。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已完成清理整治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水生态

贯彻实施《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改善、水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合理利用“三水统筹”,扎实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断面长制,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协调议事机构。

11.打好河湖水质保护攻坚战

(1)编制专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不稳定达标国省考断面综合整治,开展骨干河道“消劣奔Ⅲ”行动,保障断面生态流量。

梳理“十四五”国省考不达标断面清单,编制完成并实施限期达标工作方案。开展新区骨干河道“消劣奔Ⅲ”行动,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做好重点河湖生态水位保障工作,促进水系连通,逐步打通断头河,提高自净能力。建设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和再生水处理设施。

(2)开展2020年及“十三五”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根据国考断面水质现状,对照其所在汇水范围实行差别化环境排放标准和管控要求。

(3)持续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城市建成区及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治。完成已建在用应急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落实长效管护措施,做好长效管护评估。定期排查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动态更新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矢量图集。新区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两个“全覆盖”。编制水污染事故、城乡供水突发事件等相关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做好“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信息共享平台”监测数据动态维护,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准确。

12.打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战

全面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防止返黑返臭。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全面开展整治。基本完成主城区污水管网排查检测任务,并推进即查即改项目。按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开展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工作,完善工业集聚区废水治理设施,继续开展市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500吨以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规定在进水口、出水口安装水量、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并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13.打好流域及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

(1)进一步加强入海河流整治,促进近岸海域水质改善。以恢复海岸线自然生态功能为目标,通过限制性开发和滩涂修复工程,严控围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线开发利用活动。保护河口海湾生态系统,强化人工湿地修复。统筹做好善后河、烧香河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新区建成区及东辛农场内部水系沟通,强化河道岸线管控,恢复河网生态功能。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面积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市下达的指标。完成《江苏省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年度削减任务。完成新区所有入海排污口的监测溯源。深入推进“湾(滩)长制”。加快形成“一滩一策”治理方案,结合“美丽海湾”建设推进实施。

(2)全面完成辖区内河从事货物装卸作业的非法码头及设施(无项目审批手续和经营许可证)的清理整治,以及辖区内河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加强船舶洗舱站、洗舱作业和洗舱水的接收转运处置流程监管力度,提升化学品洗舱水的接收处置率。实现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与城市环卫公共处理有效衔接,强化船舶油污水等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建设,建立船舶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处理模式,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风险管控,推动建立港口船舶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14.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1)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新建设施重点围绕水质断面改善,实现水质断面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覆盖、全处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含农场)覆盖率达100%,开展已建污水治理设施“回头看”专项行动,农户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75%以上,将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河长制管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活水、水体净化等措施,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年内完成2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2)持续推动化肥农药科学施用和水产健康养殖。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化肥使用量较上年削减0.6%,农用农药使用量较上年下降0.5%。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和机制,全面启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测评价,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良好以上等级率达70%。强化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加强病虫监测预警和农药使用监测,推进绿色防控示范,推动专业化防治服务。

推进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加强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管理;严格执行《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开展连片养殖池塘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试点示范,推进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提升水产健康养殖水平。

(3)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五年行动。持续完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规划布点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

(4)持续推动农膜污染防治。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废旧农膜标准网点网络建设,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积极探索将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示范推广强化耐候膜、加厚地膜等易回收地膜和地膜减量替代技术;开展废旧农膜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超薄地膜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开展地膜残留监测,建立残膜监测网络。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

(5)优化种植业产业结构,引导直播稻转机插秧,推进秸秆还田和离田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全面排查梳理国考断面汇水范围内农田退水对水质影响较大的区域清单,加强农田退水管理。对直接影响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的沿岸农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对于暂时无法实施改造的,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相关管控措施于汛前全部落实到位。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推动东辛农场畜禽粪污区域循环中心(有机肥厂)等配套设施稳定运转,建成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和利用网络体系。开展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建立粪污管理台账,新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5%以上。加强畜禽养殖种养结合区域农田环境管理,减少因汛期或强降雨造成的还田粪污随地表径流直排入河。

(五)推进净土保卫战,巩固土壤安全

以耕地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为重点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与利用处置。

15.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完善生活垃圾全过程控制管理,落实县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经费拨付制度,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

打击和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逐步整治、清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将垃圾、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范畴,通过政府主导、资金扶持、多元投入等方式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

16.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1)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分类分区分级精准施用技术措施,持续推进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建立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措施清单,积极推进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划定,落实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措施,加强风险管控。按规定开展产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

(2)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监管。贯彻执行《江苏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健全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做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报告评审各项工作,严厉打击污染地块违法违规开发利用行为。

(3)防控重金属污染,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达到省定目标。严格涉重金属项目准入,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及时将相关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严厉打击涉重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做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六)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确保不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件

17.深入分析自然生态、饮用水源、大气、土壤、噪声、固危废、核与辐射、环境信访、重大舆情等各个领域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制定风险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化工企业风险防控,做好环境矛盾纠纷、“邻避”问题化解。建立更加完善的信息收集研判系统,收集研判各类信息,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落实不同等级危废分级分类差别化管理措施,制定手续不全危废贮存场所规范管理制度,完善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废水等处理服务和监管。

加强环境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开展环境应急预案专项抽查检查,组织环境应急演练拉练和培训,强化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启动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重点河流“南阳实践”经验实施。做好重要敏感时段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体系和信息快报制度。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8.加强大气、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1)根据“十四五”省控断面、区域补偿断面清单,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3座水质自动站建设。重点围绕不稳定达标断面开展全面排查监测溯源,安装微型水质自动站。推进国考断面周边河道排涝泵站水质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安装,加强入河排污口、乡镇/街道交界断面水环境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控全覆盖。将各级各类水质自动站全部联网到省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每季度组织对完成整治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监测,跟踪评价整治成效。

(2)推进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工况在线监控、重点排污单位视频监控等污染源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强化VOCS监控平台使用与调度,加强工业源监控。将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面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推进VOCS排放量10吨以上重点监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排放量10吨以下中小型企业安装用电量监控、治理设施运行工况监控设施。

19.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

完成园区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完善构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绿岛”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中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贮存试点。落实“三线一单”,贯彻执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开展“整装再出发”冬春季整训活动。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社会力量,提高环境污染案件线索发现能力。以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为重点,加强力量整合,完善行刑衔接,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实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实施区域统一预警溯源、统一监管执法、统一考核评估与奖惩。联合开展交界县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和流域生态补偿,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八)切实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

20.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根据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及其他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组织制定“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一季度编制声环境质量改善计划,上半年完成徐圩新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发布工作。以交通噪声、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为重点,解决噪声投诉高发问题,年度噪声投诉量较上年降低2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实施方案的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2021年底前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

新区污防指办逐月调度工作进度,及时向新区管委会报告,会同督查办组织督查,开展自评工作。

新区污防指办按2021年度考核相关要求,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及2021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评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