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15-00066 分 类 其他 / 公告
发布机构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5-03-11
标 题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项目位于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园工业三类用地地块内,旨在服务于徐圩新区内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本项目设计处置源生废物规模为焚烧30000吨/年,稳定化/固化11000吨/年,综合利用4500吨/年,填埋场库容22.85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3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处置场的原料收运系统、焚烧系统、预处理系统、综合利用车间、填埋库区、公用设施、辅助设施及生活管理设施等。项目占地184673.44m2(277.01亩),工程投资约5.6亿元。
时 效 有效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3-11 00:00:00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项目位于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园工业三类用地地块内,旨在服务于徐圩新区内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本项目设计处置源生废物规模为焚烧30000吨/年,稳定化/固化11000吨/年,综合利用4500吨/年,填埋场库容22.85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3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处置场的原料收运系统、焚烧系统、预处理系统、综合利用车间、填埋库区、公用设施、辅助设施及生活管理设施等。项目占地184673.44m2(277.01亩),工程投资约5.6亿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工况排放的污染物在评价区域及保护目标贡献值。所有因子评价范围内最大网格预测浓度值低于评价标准,叠加本底后各项因子仍能达到评价标准要求;保护目标各污染物小时、日均、年均浓度最大影响贡献值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叠加最大监测浓度后各因子均能满足达标要求。 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在厂界设置400米的防护距离。目前,防护距离内无现状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同时,要求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建项目废水由冲洗水、实验室废水、软水制备反冲洗水、初期雨水、洗涤塔废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及填埋库区渗滤液组成。生产废水经气浮、还原中和反应槽、絮凝沉淀池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MBR水池,再进行生化处理后达标接管东港污水处理厂。

  根据污水厂环境影响评价中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建成后,实施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与本底值叠加后,基本上能维持现状,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危险废物焚烧残渣、飞灰、废活性炭、综合利用车间废油、残渣油、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焚烧炉渣、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经固化后安全填埋;综合利用车间废油、残渣油、用作吸附剂的废活性炭送至回转窑进行焚烧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固化车间收集系统的粉尘经稳定固化后填埋;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前提下,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设计上对危废仓库、液废罐区、暂存库、渗滤液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危废填埋库区等均考虑采取严格的防渗处理措施。拟建项目采取的防渗措施总体可行,在确保采用优质的防渗材料和精心施工的前提下,对周围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1)贮存区

  本项目在贮存区铺设有防渗系统,并设置渗滤液收集系统,将渗滤液收集至收集池,然后按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送入焚烧炉进行焚烧,不与其它冲洗废水混合排放。

  同时本项目在库区设置水平防渗系统,结构由下到上依次为:基础层、地下水排水层、压实的粘土衬层、高密度聚乙烯膜、膜上保护层、渗沥液次级集排水层、主防渗层下垫层、高密度聚乙烯膜、膜上保护层、渗沥液初级集排水层、土工布、危险废物,同时设置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将渗滤液收集至渗滤液调节池,由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管东港污水处理厂。

  2)填埋库区渗滤液减量化措施

  在废物堆体上采用1.0mm的低密度聚乙烯膜(LDPE)搭接覆盖,对填埋区表面进行全面覆盖,作业时再揭开部分覆盖膜进行填埋作业,每日填埋完成后立即将膜盖好。边坡较长时间不进行下一步填埋作业的区域可采用粘土结合LDPE膜进行中间覆盖。填埋场顶部防渗系统由数层材料组成,可以有效防止渗滤液的产生。

  3)厂内污水预处理站预处理可行性

  生产废水经气浮、还原中和反应槽、絮凝沉淀池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MBR中间水池,再进行生化处理后达标接管东港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满足东港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东港污水处理厂。东港污水处理厂目前尚未建成接管,完全有余量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

  从污水水量、污水水质方面论述,本项目的废水接管均具有可行性。

  (2)废气

  1)焚烧废气治理措施

  焚烧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不完全燃烧产物、烟尘、酸性气体、二噁英等,不能用单独一种方法去除,为最大限度的去除烟气中的有害成分,达到最佳效果,拟建项目焚烧尾气拟采用干法和湿法联合处理,经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工艺处理后,通过引风机经50m排气筒达标排放。

  该工艺是一种成熟的处理工艺,在国内多家同类厂已投入使用,理论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对HCl及HF的去除率不低于90%,对SO2的去除率不低于40%,脱硝系统效率可以达到40%,可以保证焚烧尾气稳定达标排放。

  2)暂存仓库(有机废物暂存仓库、无机废物、甲乙类废物暂存仓库)废气的防治措施

  有机废物暂存仓库、无机废物暂存仓库在车间顶部敷设风管进行强制抽吸换气,抽吸的废气通过喷淋洗涤(碱液)+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高15米的烟囱达标排放。 

  甲类废物仓库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15米的烟囱达标排放。

  3)焚烧车间料坑废气、化验室废气

  焚烧车间料坑在物料配伍的过程中,容易产生各种有毒有害的气体,为此在设计的过程中,将焚烧炉燃烧所需的二次空气均从配伍车间抽取,这样就将车间产生的有害气体送入焚烧炉内进行燃烧;当焚烧炉长时间停炉时,可用管道接至有机废物仓库废气处置装置,进行处置后达标排放。分析化验室的测试工作在通风柜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由通风柜外排管抽出,再经过滤后用高于屋顶2m的排气筒排放。

  4)稳定固化车间废气

  固化稳定车间预处理搅拌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密闭运行,粉尘产生量较小。稳定/固化处理车间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捕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20米高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的处理效率可以达到99%,因此通过车间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及速率均很小,远远低于排放标准的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1)项目选址时考虑远离居民点,目前所选项目建设地点在徐圩新区,目前离本项目地址周围200米内的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2)对车辆噪声除了选用低噪声的废物运输车外,主要靠车辆的低速平稳行驶和少鸣喇叭等措施降噪。(3)厂房外种植高密的植物吸噪。(4)在鼓风机、引风机进出口装设软管,在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5)空压机、破碎机、鼓风机和水泵尽量安装在厂房内,室内墙壁安装吸声材料。(6)对水泵、风机安装隔声罩,并在风机、水泵、空压机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7)管路系统噪声控制:合理设计和布置管线,设计管道时尽量选用较大管径以降低流速,减少管道拐弯、交叉和变径,弯头的曲率半径至少1.5倍于管径,管线支承架设要牢固,靠近振源的管线处设置波纹膨胀节或其它软接头,隔绝固体声传播,在管线穿过墙体时最好采用弹性连接;在管道外壁敷设阻尼隔声层。

  通过预测可知,本项目的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3271-2001)中Ⅲ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焚烧炉渣和飞灰、污水预处理站污泥、稳定固化车间收集的粉尘属于危险废物,稳定固化后安全填埋处置;综合利用车间废油、残渣油、用作吸附剂的废活性炭送本项目焚烧炉焚烧。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做到零排放,不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基本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⒉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

  ⒊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问题;

  ⒋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方洋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518-82256296

  E-mail:qiuchengxiao@126.com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5-58527828

  E-mail:651371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