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21-00097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徐圩新区党政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4-05
标 题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文 号 示范区发〔2021〕4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徐圩新区 发布日期:2021-04-06 11:42:59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效能,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圩新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乔寿稳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安军伟 党政办公室主任

何 亮 建设局局长

于庆国 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善军 社会事业局局长

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监察室、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智慧办、应急救援抢险大队、医疗应急救援中心、徐圩街道、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城管大队、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减灾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承担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减灾委是领导新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专门议事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开展重大防灾减灾救灾活动,指导协调徐圩街道、东辛农场和新区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救灾的交流与合作。

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等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会商、分析灾害形势,提出对策;协调、指导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1.党政办公室。协助办理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来文来电,负责有关档案收集与管理等工作。

2.党群工作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媒体管理,做好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突发性灾害发生时,协调媒体及时播报防灾、避险紧急公告,及时向社会通报减灾救灾工作情况。

3. 监察室。负责跟踪了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展,牵头调查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4. 经济发展局。负责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全区发展规划,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衔接;支持防灾减灾救灾项目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防灾减灾减灾相关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新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承担新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受灾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供。

5. 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对灾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处置方案并指导当地实施。

6. 生态环境分局。掌握突发灾害和疫情期间灾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并指导当地修复。

7. 建设局。组织编制城市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地震跟踪监视与分析研判,组织开展活动断层调查、地震小区划和防震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参与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地震灾害科学考察工作。

8. 财政局。根据财力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拨付。

9. 社会事业局。负责教育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承担新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防汛防旱抢险工作,做好水情、汛情、旱情等信息的监测。负责组织、协调医护力量开展医疗救护,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农作物疫情和农作物自然灾害的预报与防治工作;及时配合市主管单位发放省级备荒种子,指导农民采取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等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与技术培训;督促指导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10.应急管理局。承担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制定新区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新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组织新区内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承担各级下拨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

11. 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灾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稳定;负责防灾减灾救灾物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灾情处置中的执法工作。

12. 总工会。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和干部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13. 智慧办。会同各条线主管部门统筹推进各类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等防灾减灾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防灾减灾大数据库;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和网络安全管理。

14. 应急救援抢险大队。作为新区应急救援政府专职队伍,负责统筹推进各专业救援分队建设;负责全区减灾救灾装备、设备、物资等各类资源的建档管理工作;负责灾情期间的风险监测、隐患排查,预置抢险救援力量;负责组织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15. 医疗应急救援中心。负责抢救灾区伤病员;开展疫情和环境卫生监测,对灾区可能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进行预警;组织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发生、扩散和蔓延;适时组织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

16. 徐圩街道。做好辖区内自然灾害的风险监测,协调、组织辖区内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群众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培训,发生灾情及时报告,组织群众自救互救或及时疏散,及时恢复因灾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7. 公安分局。负责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依法打击灾区盗抢违法犯罪,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违规人员;负责全区公安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18. 自然资源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指导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19. 城管大队。指导市政设施抗灾防灾设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灾情发生后灾区城市管理工作,整合城市公共资源,维护城市正常秩序;组织参加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20. 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依规或根据授权,切实履行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职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负责编制消防救援规划;发生重特大灾情时,承担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21. 交警大队。负责重大减灾活动期间的交通秩序维护,承担救灾现场附近道路交通的疏导管理工作;确保救灾物资运输安全畅通;执行道路交通管制或现场管制。

22. 方洋集团。承担防灾减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集团业务范围内自然灾害的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和先期处置工作;在新区减灾委统一部署下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23. 洋井集团。负责石化基地现场应急救援中心运营管理工作,在新区减灾委统一部署下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4. 香河公司。负责生态园区内自然灾害的风险监测与先期处置工作,及时疏散并撤离受突群众,在新区减灾委的统一部署下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处置。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