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23-00206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徐圩新区 发文日期 2023-06-17
标 题 关于调整徐圩新区专项治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机制的通知
文 号 示范区发〔2023〕9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调整徐圩新区专项治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机制的通知
信息来源:徐圩新区 发布日期:2023-06-17 11:09:08 浏览次数: 1227

各部门、各单位:

因机构调整、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徐圩新区专项治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机制,具体通知如下:

组  长:卢忠宝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陈  曦  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孙  浩  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海萍  财政局局长

成  员:熊文婷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吴金娜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蒋节旺  建设局副局长

茆永鑫  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胡洪波  徐圩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张  军  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登伦  徐圩检察室主任

刘  钧  徐圩法庭庭长

葛  勇  城管大队副主任

徐  琛  党政办公室信访办副主任

程  周  党群工作部部长助理

阴明月  社会事业局局长助理

姜庆兵  东辛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刑事案件组、信访维稳组。

(一)办公室

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工作,各成员单位依照法定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防范工作。

(二)刑事案件组

公安分局、徐圩检察室、徐圩法庭按照侦办、起诉、审判和执行四个阶段依次牵头负责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工作,党政办负责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协调工作,党政办、党群工作部等成员单位和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和任务分工配合做好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处置工作。

(三)信访维稳组

党政办、公安分局等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牵头负责涉非法集资信访维稳有关工作,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等成员单位依照法定职责和任务分工共同做好涉非法集资信访维稳等工作。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