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24-00131 分 类 /
发布机构 徐圩新区 发文日期 2024-07-16
标 题 关于调整徐圩新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文 号 示范区委〔2024〕5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调整徐圩新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信息来源:徐圩新区 发布日期:2024-07-16 14:50:1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因机构调整、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徐圩新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职责。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吕 洁  市政府副市长,徐圩新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卢忠宝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安军伟  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成 员:孙 浩  党政办公室主任

孙善军  党群工作部部长

张培磊  经济发展局局长

陈海萍  财政局局长

徐春生  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 妍  建设局局长

刘大宝  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 星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汤永生  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王振晔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葛 苗  徐圩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士利  东辛农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徐圩新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安军伟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局长王振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党政办公室:及时传达新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指导意见,协助各责任部门、单位做好林长制实施工作。

党群工作部: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负责指导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相应管理机构,指导做好相关通报表扬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林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申报,积极争取项目投资。

财政局:保障新区林长制工作经费,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环境保护局:负责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负责林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核,组织实施生态示范创建,协调做好湿地保护。

建设局:负责绿化工作,开展绿地建设、提升、管理、保护工作,做好绿化植物病虫害防治以及湿地保护。负责协调推进公路绿化,提升国、省道绿化品质,为森林火灾救援提供运输保障。负责沿海、湖泊、河渠、水库等水域管理范围内造林绿化工作。

应急管理局:协调调度火灾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协调开展森林火情预警信息发布。

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上级完成林业领域法律规定的区级专属权执法、跨区域执法、重大案件执法和执法监督等职责。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打击涉及破坏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犯罪行为。

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新区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新区林长会议交办事项。

徐圩街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造林绿化、湿地保护、森林防火等具体工作。

东辛农场: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造林绿化、湿地保护、森林防火等具体工作。

中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