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22-0016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徐圩新区 发文日期 2022-04-08
标 题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学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示范区发〔2022〕3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学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徐圩新区 发布日期:2022-04-08 15:03:43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学校(园):

为切实做好徐圩新区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学校(园)平稳有序复学,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圩新区学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小苏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李旭涛  社会事业局局长

龚成军  四级调研员、教育工委副书记

狄长华  徐圩新区人民医院院长

营  亮  徐圩新区疾控中心主任

倪  俊  东辛农场医院院长

成  员:徐  洁  徐圩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  杰  186大队副大队长

王加成  东辛农场医院副院长

刘  蓓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助理

宋  兵  公安分局巡特警内勤

唐卫超  消防救援大队工程师

辛全兵  徐圩新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新区教育系统各校(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复学工作要求,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龚成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刚言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学校复学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社会事业局负责协调解决复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负责指导各校(园)落实复学准备措施,负责组织对各校(园)复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承担学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2.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和疫情监测工作,负责参与处置学校突发疫情。

3.新区人民医院负责调度人员开展核酸抽检工作,负责按规范组织开展采样、样本保存、运输、检测及结果报告工作,负责指导学校落实采样点搭建和人员组织等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饮用水监管相关工作。

5.公安分局负责校园及周边区域综合治理,及时处置相关群体性事件。

6.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校园及周边区域消防隐患进行排查,负责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负责规范配置消防装备器材。

7.186大队负责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提供消杀支持。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