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3269453/2022-00163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徐圩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2-04-08 |
标 题 |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学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示范区发〔2022〕3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部门、各学校(园):
为切实做好徐圩新区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学校(园)平稳有序复学,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圩新区学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小苏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李旭涛 社会事业局局长
龚成军 四级调研员、教育工委副书记
狄长华 徐圩新区人民医院院长
营 亮 徐圩新区疾控中心主任
倪 俊 东辛农场医院院长
成 员:徐 洁 徐圩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 杰 186大队副大队长
王加成 东辛农场医院副院长
刘 蓓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助理
宋 兵 公安分局巡特警内勤
唐卫超 消防救援大队工程师
辛全兵 徐圩新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新区教育系统各校(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复学工作要求,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龚成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刚言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学校复学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社会事业局负责协调解决复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负责指导各校(园)落实复学准备措施,负责组织对各校(园)复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承担学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2.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和疫情监测工作,负责参与处置学校突发疫情。
3.新区人民医院负责调度人员开展核酸抽检工作,负责按规范组织开展采样、样本保存、运输、检测及结果报告工作,负责指导学校落实采样点搭建和人员组织等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饮用水监管相关工作。
5.公安分局负责校园及周边区域综合治理,及时处置相关群体性事件。
6.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校园及周边区域消防隐患进行排查,负责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负责规范配置消防装备器材。
7.186大队负责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提供消杀支持。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