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3269453/2018-00248 | 分 类 | 工业、交通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8-09-18 |
标 题 |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化工园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示范区发〔2018〕12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化工园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徐圩新区化工园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1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圩新区化工园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石海波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江行洲 党工副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张贵堂 经济发展局局长
郑 彬 规划建设局局长
万延斌 环境保护局局长
于庆国 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
徐国保 徐圩国土分局局长
唐卫超 徐圩消防大队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贵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经济发展局。
二、领导小组职责
统筹指导徐圩新区化工园区整治工作,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查推进,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重要问题,推动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三、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积极对接市级对口部门,明确细化相关标准和工作要求,开展审核问题排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参与评审化工企业整治方案,对通过整治验收的化工生产企业进行抽查。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