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19-00030 分 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发布机构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04-10
标 题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文 号 示范区发〔2019〕4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区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时 效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4-10 00:00:0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区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圩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王东亮   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张  欣   文教局局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文教局、综合执法局、工会、徐圩街道办事处、公安分局、城管大队、交警大队、东辛农场。

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教局,张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党政办公室: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统筹协调新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相关工作;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各项规范标准;加强公文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党群工作部:积极宣传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普通话合格作为人员录用的基本条件,把讲普通话、用规范字作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负责辖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宣传、组织和协调工作。

经济发展局:把好商标规范用字审批关;做好经贸活动规范用字用语的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局:规范新区建筑、市政工程工地标牌的规范用字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在主要街道及有关公共场所设置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标识。

财政局:为新区语委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社会事业局:将普通话推广、规范字使用纳入医疗卫生系统考核机制及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当中;做好医院等卫生窗口行业的推普工作。

文教局:负责新区语委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开展对语委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用语用字规范知识培训;协助做好新区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测试、竞赛活动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负责对新区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总结工作。

综合执法局:加强对新区社会用字执法管理。

工会:负责组织开展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宣传活动和与之相关的群众性竞赛活动。

公安分局:配合工商、城管、区语委等部门共同做好社会用字的执法检查和规范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妨碍、阻挠有关部门检查、纠正不规范用字的违法行为。

徐圩街道:做好辖区内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街道公共场所及公务活动中用字基本规范;纠正乡村不规范语言文字;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青壮年普通话学习活动。

交警大队: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语言文字的执法检查和规范管理工作。

城管大队:负责城市交通路牌、标牌的用字管理工作;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城市管理执法内容,协同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在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设置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识;督查街道两旁牌匾、广告等社会用字;配合搞好推普周宣传活动。

东辛农场:做好辖区内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辖区公共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用字规范;纠正辖区内不规范语言文字;开展各种形式的普通话学习活动。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