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也可登陆“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13日,在此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面谈或电话方式反映意见。接待地点:徐圩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徐圩新区徐新路洁净技术中心1-1栋),接待人:徐文浩,联系电话:0518-82256166。
二、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将意见寄至徐圩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徐圩新区徐新路洁净技术中心1-1栋)徐文浩收(邮政编码:222065),并在信封上注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将意见发送至:xwxqcqb@126.com信箱。
特此公告。
连云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
附件: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