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22-00147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徐圩新区 发文日期 2022-09-12
标 题 关于张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示范区委〔2022〕13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张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徐圩新区 发布日期:2022-09-12 10:26:07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妍同志聘任为建设局局长;

朱文凯同志聘任为团工委书记;

蒋海涛同志聘任为信访办主任,免去其应急救援抢险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戚长龙同志聘任为纪工委督查办主任,免去其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河湖水利办副主任职务;

茆永鑫同志聘任为安全综合督查大队政委,免去其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同志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工作。聘期按照《关于加强徐圩新区机关中层岗位聘期管理的通知》(示范区委〔2021〕186号)执行。

中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