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3269453/2022-00147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徐圩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2-09-12 |
标 题 | 关于张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 号 | 示范区委〔2022〕13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张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妍同志聘任为建设局局长;
朱文凯同志聘任为团工委书记;
蒋海涛同志聘任为信访办主任,免去其应急救援抢险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戚长龙同志聘任为纪工委督查办主任,免去其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河湖水利办副主任职务;
茆永鑫同志聘任为安全综合督查大队政委,免去其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同志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工作。聘期按照《关于加强徐圩新区机关中层岗位聘期管理的通知》(示范区委〔2021〕186号)执行。
中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