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3269453/2023-00113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徐圩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3-04-24 |
标 题 | 关于胡晨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 号 | 示范区委〔2023〕4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胡晨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胡晨旭同志聘任为徐圩港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国梁同志聘任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明辉同志聘任为徐圩港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助理职务;
夏玲同志聘任为党政办公室主任助理;
焦华超同志聘任为建设局局长助理;
李佳佳同志聘任为徐圩港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助理;
朱恩波同志聘任为招商三局局长助理;
徐妮妮同志聘任为招商三局局长助理。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3年3月算起。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工作。聘期按照《关于加强徐圩新区机关中层岗位聘期管理的通知》(示范区委〔2021〕186号)执行。
中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