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3269453/2022-00029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徐圩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2-04-12 |
标 题 | 关于冯明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 号 | 示范区委〔2022〕6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冯明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冯明杰同志聘任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安全综合督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文万同志聘任为纪工委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康亮同志聘任为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纪工委审计办副主任职务;
赵进步同志聘任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免去其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王鹏同志聘任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免去其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厚臻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黄彦斌同志聘任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中层正职),免去其社会事业局副局长(中层正职)职务;
陈宥蓁同志聘任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免去其徐圩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职务;
仲大凯同志聘任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戴伟同志聘任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纪工委督查办副主任职务;
李娟同志聘任为妇联主席助理,免去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助理职务;
宗炜同志聘任为纪工委督查办副主任,免去其纪工委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吉启柱同志聘任为安全综合督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阚超同志聘任为机关工委副书记,免去其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浩同志聘任为“两新”工委副书记,免去其机关工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胡洪波同志纪工委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笑秋、徐琛同志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同志聘期按照《关于加强徐圩新区机关中层岗位聘期管理的通知》(示范区委〔2021〕186号)执行。
中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