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17-00606 分 类 劳动、人事、监察 / 通知
发布机构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11-01
标 题 关于张思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示范区发〔2017〕14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部门、各单位:经研究决定:张思远同志任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司广智同志任区域合作局局长,免去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刘学勤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局长,免去安监局局长职务;安军伟同志任社会事业局局长,免去区域合作局局长职务;于庆国同志任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徐小苏同志任投资促进局局长;免去王克品同志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免去延立强同志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职务;免去郭蔚琴同志社会事业局局长职务。
时 效
关于张思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1-01 00:00:0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思远同志任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

司广智同志任区域合作局局长,免去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刘学勤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局长,免去安监局局长职务;

安军伟同志任社会事业局局长,免去区域合作局局长职务;

于庆国同志任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

徐小苏同志任投资促进局局长;

免去王克品同志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免去延立强同志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职务;

免去郭蔚琴同志社会事业局局长职务。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201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