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3269453/2017-00606 | 分 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11-01 |
标 题 | 关于张思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 号 | 示范区发〔2017〕14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部门、各单位:经研究决定:张思远同志任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司广智同志任区域合作局局长,免去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刘学勤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局长,免去安监局局长职务;安军伟同志任社会事业局局长,免去区域合作局局长职务;于庆国同志任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徐小苏同志任投资促进局局长;免去王克品同志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免去延立强同志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职务;免去郭蔚琴同志社会事业局局长职务。 | ||
时 效 |
关于张思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思远同志任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
司广智同志任区域合作局局长,免去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刘学勤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局长,免去安监局局长职务;
安军伟同志任社会事业局局长,免去区域合作局局长职务;
于庆国同志任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
徐小苏同志任投资促进局局长;
免去王克品同志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免去延立强同志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职务;
免去郭蔚琴同志社会事业局局长职务。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