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3269453/2021-00070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徐圩新区党政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3-22 |
标 题 | 《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徐圩新区党政办公室于2021年3月19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示范区委〔2021〕49号),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 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委办发〔2020〕59号)要求,需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该文件结合新区实际,以防控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全面提升危化品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二、 文件的主要内容
《徐圩新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安排、工作要求以及任务分工表等6个部分,明确从2021年2月至2023年12月,分部署开展、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围绕风险管控、全链条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科技支撑、监管能力五个方面,细化制定了73项重点工作,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