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3269453/2021-00066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徐圩新区党政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2-08 |
标 题 | 《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徐圩新区党政办公室于2021年2月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方案〉的通知》(示范区委〔2021〕22号),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 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2020〕11号)要求,需进一步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效能,该文件结合新区实际,针对危化品监管现状、行业风险以及薄弱环节,提出了危化品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的重点任务,旨在系统、全面的谋划部署强化新区危化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从安全监管方面保障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持续稳定建设发展。
二、 文件的主要内容
《徐圩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方案》共分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以及提升事项责任分工表等4个部分,明确了13类重点提升任务,细化了53项具体工作事项,并逐项明确了牵头部门、参与单位、完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