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24-00002 分 类 /
发布机构 徐圩新区 发文日期 2023-11-10
标 题 《徐圩新区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徐圩新区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徐圩新区 发布日期:2023-11-10 17:08:33 浏览次数:

徐圩新区党政办公室于2023年11月9日印发了《徐圩新区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有关制定问题做以下说明: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快推进质量强区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连云港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连政办发〔2021〕26号)和《徐圩新区推进质量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示范区发〔2023〕159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在徐圩新区登记注册,且具备连续正常经营3年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其他条件。

(二)评审模式

质量奖评审由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及实施指南进行评审。按照自愿申报、资格审查、资料审查、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审定公示六个环节的评审程序,着重从企业的领导、战略、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方面对企业进行评价。

(三)评审奖励

质量奖每年度评审一次,每年评审不超过2个。徐圩新区管委会对获奖单位下发表彰决定,颁发奖牌,每家单位奖励40万元。质量奖表彰、评审、培训等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徐圩新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徐圩新区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